关于大学生和户口迁移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现在的规定,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都可以在入学之初将自己的户口由家庭所在地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这个户口迁移是自愿的,学生可以选择迁,也可以选择不迁。当学业期满之后,户口在学校的学生,要么根据学校的“派遣”,落户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要么处于待业状态,户口打回原籍。
看上去这个户口迁移似乎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其中隐藏的两个问题却成为了困扰一部分大学毕业生的难题。
第一个问题是,这一户口迁移政策是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包分配时期制定实施的。在大学毕业生毕业包分配的前提下,毕业生都可以分配到稳定的工作,毕业后户口随之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因此这一政策没有任何问题。但现在大学毕业生毕业分配工作的制度已经废除十余年了,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并没有找到工作,而是处于待业状态,这样户口要打回原籍。于是大学生的户口迁移变成了简单的迁出去,再迁回来,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纯粹浪费精力而已。如果仅此而已也就罢了,更重要的是所谓的“打回原籍”并非完全的打回原籍,这造成了下面的更严重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问题的核心。户口迁移对于非农业户籍的大学生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最多只不过是多跑跑腿,浪费些精力而已;然而对于原来拥有农业户口的大学生来说则完全不同。对于农业户籍学生来说,当学生考上大学,户口由家庭所在地迁移到学校所在地的时候,户口性质已经从农业户口变成了非农户口——因为在我国现行体制中,大学生是有别于农民和工人的另一个身份:国家干部。普通工人由地方劳动局管理,大学毕业生由地方人事局,正是因此。当然如上所说,这一体制也是形成于大学生就业包分配的时期,至于为何一直延续到今天未作改变,这倒是一个另我们费解的问题。
其实一开始我也没想到大学生竟拥有国家干部身份,直到快毕业的时候才从别人那里听说的。农业户口的学生迁移户口之后变成了国家干部,非农户口。然而毕业之后因为取消了分配工作的待遇,而自己又没找到工作的话,户口就要打回原籍。但是请注意,这个打回原籍并非把户口再迁回原来农村的家里,再变成农户,而是迁回到村委会,成为挂靠于村集体的非农业户口。从农业户口变成非农户口,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农村的大学毕业生将失去承包土地的权利,失去继承父母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以及自留地;同时,如果不能在城市安家落户的话,虽然是非农户口,但却享受不到城市人口所享有的福利待遇。
例如甲本身是非农户口,而且当初上大学的时候根本没办理过户口迁移,因此和这些问题没有关系;但乙是农业户口,而他当初来上学的时候户口也一并迁到学校来了。乙说,他家里承包了上百亩的山林种植橡胶,家里还有大片的宅基地和自留地,家里就他一个儿子,本打算毕业后出去闯荡几年,娶了老婆赚了钱回来,然后在老家盖座三四层高的别墅,下半辈子舒舒服服地过日子。若真是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户口,这些美好的计划岂不全都泡汤了?乙问甲能不能再转回到农业户口?甲说这事情看着悬。
咱们国家的土地,城市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民至少在名义上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只不过不是个人拥有,而是集体拥有。每个农民都享有所在村集体的土地的各种权利,包括承包土地使用权,分配土地出让金等等。谁有地谁没地都是有数的,对于村集体来说,土地资源是一定的,所以越少人参与分配越好。如果随便允许非农户口转成农业户口,并参与农村土地权利的分配,这就是对村集体利益的损害。所以农转非容易,非转农难!问题分析到这一步,乙的心算是彻底冷了。“敢情我们是上当受骗啦!莫名其妙地丢了老家的产业,又享受不到城里人的待遇,这算怎么回事啊!
在大学毕业生包分配的制度配合下,大学生户口迁移政策原本是农村大学生摆脱农民身份,向上层社会流动的一条光明大道。然而在包分配制度早已不复存在的今天,户口迁移却成为剥夺农村大学生土地权利的陷阱!可见制度改革乃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制度体系内的任何组成政策的改动都应该配以相关政策的联动,以形成协调有序的制度改革。否则就会形成像大学生户口迁移这样,原本有利,而今却变成有害的畸形政策。